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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9-03 | 點閱數: 105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33026347號函辦理。 二、 本府109年5月5日府人考字第1090108729號函(計達)略以,為激勵所屬員工士氣,建立公務典範並提升行政效能,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比照適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規定。至於執行重大專案獎勵之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請依本府112年5月2日府人考字第1120107893號函(計達)規定,由各一級機關辦理,倘涉及不同機關時,應由主政之一級機關統籌簽辦;本市各區公所之重大專案獎勵,應由本府民政局統一辦理;二級機關及學校重大專案獎勵,應由其一級主管機關統一辦理。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30 | 點閱數: 94
劉○任教師、蔡○斌教師、施○容教師、陳○玲教師、劉○揚教師。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30 | 點閱數: 55
校長、家長會代表、蔡○斌教師、陳○玲教師、陳○琪教師、劉○揚教師、黃○源教師。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9 | 點閱數: 121
一、 依行政院113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依同辦法同條項第2款及第3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得申請喪葬補助。 三、 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第2項第4款至第7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依同辦法同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第4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得申請喪葬補助。 四、 公教人員於旨揭生效日前,依前開規定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9 | 點閱數: 179
一、 本校管理學院EMBA碩士學分班課程,凡具報考碩士資格者報名即可修讀,入學後即可抵免學分。 二、 學分課程分為兩種類型:學分專班為獨立成班;學分班為EMBA正規課程每班限5位學分班名額。 三、 學分專班: (一) 課程名稱:關鍵人才與團隊競爭力。 (二) 授課老師:晉麗明老師。 (三) 授課時間:113年9月24日至114年1月21日,每週二晚間。 (四) 課程重點: 1、 探索Netflix的創新文化與Google的用人哲學。 2、 深入剖析台灣人才市場的挑戰與機遇。 3、 透過實務案例,掌握提升團隊競爭力的關鍵策略。 (五) 課程適合: 1、 企業負責人及高階經理...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9 | 點閱數: 145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8月5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541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查行政院89年11月17日台89人政給字第211116號函規定略以,「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後,醫事人員依該條例辦理改任換敘,且其改支俸給標準如較原支俸給標準為低者,補足其差額,並隨同年度待遇調整而調整;惟再調任同機關其他職務或調離原機關時,應改按新俸給規定支給。是以,有關公立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原按「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即原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以下簡稱表(一)】支給專業加給之醫事人員,於改任換敘後改支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十四)【以下簡稱表(二十四...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9 | 點閱數: 60
桌球錦標賽訂於113年9月14日(星期六)假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於是日上午8時準時開始,請各隊務必於7時30分在司令台前集合整隊完畢。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9 | 點閱數: 79
一、 依據本府113年7月10日府智創字第1130190185號函續辦。 二、 旨揭創新提案徵件時間延長至9月30日(一),請提案人自訂主題及進行分類,類別包括智慧政府、跨域治理、便民服務及環境永續。 三、 本案競賽說明已公告於創新提案網站(https://creative.tycg.gov.tw/),請轉知所屬及廣為宣傳。 四、 另獲獎名單於核定後公布,並將予以獎勵,請鼓勵同仁至「公務雲(https://tycgcloud.tycg.gov.tw/)」-「研考資訊系統」,於「創新提案」項下完成提案程序。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3 | 點閱數: 130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8月14日部退二字第113573394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2項規定略以,政務人員係由現職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且未請領退離給與者為第一類政務人員。復查同條第3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略以,上開所稱公務人員指適(準)用「公務人員退休法」或「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人員;教育人員指適(準)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或「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人員。 三、 銓敘部審酌前開規範意旨係為確保現職政府工作者,不因轉任政務人員而損失轉任前原任職務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本站消息 | 2024-08-23 | 點閱數: 427
一、 依行政院113年7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21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有關旨揭工程人員待遇支給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 增支專業加給: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以下簡稱表(七)】適用對象第2點之人員,及適用該表之工程機關(單位)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專業人員,按月增支專業加給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二) 訂定「工程人員留任獎金支給表」:表(七)適用對象第2點之人員,及適用該表之工程機關(單位)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專業人員,連續任職於同一機關屆滿1、3、5年者【任職年資以支給表生效日(113年8月1日)起算】,自第2、4、6年起,各機關於3萬元...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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