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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後本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港澳通報作業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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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3 | 點閱數: 108
一、 依本府114年11月25日府政安字第1140333302號函辦理。 二、 按大陸委員會114年9月30日函發「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意旨,各機關公務員赴陸港澳發生異常情事或失聯通報,由機關政風單位 (如未設政風單位將由上級政風單位協助兼辦政風業務人員)向陸委會、內政部及法務部相關單位即時通報(如附件1)。 三、 因應前揭精進措施,轉知修正後本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港澳通報作業如下: (一) 赴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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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英文版教師證明書及英文版教師資格認可證明文件申請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975A號令修正發布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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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2-03 | 點閱數: 54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5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975B號函辦理
轉知-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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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2-03 | 點閱數: 65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603號書函辦理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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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26 | 點閱數: 55
依銓敘部114年11月18日部銓四字第1145897354號函辦理
轉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114年11月14日停止適用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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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20 | 點閱數: 61
行政院審酌各機關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案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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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14 | 點閱數: 142
一、 依本府114年10月1日府政安字第1140275460號函辦理。 二、 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為降低本府所屬人員赴香港或澳門可能遭遇之風險,本府請各機關參照修正後注意事項辦理。重要修正摘要如下: (一) 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事前通報 增訂第3點第1項第7款第3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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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請務必落實差勤管理,上下班(加班)不得不實簽到退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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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14 | 點閱數: 72
一、 不得以遠端連線公務電腦進行線上簽到退或代理他人線上簽到退等,另建議下班後應將電腦設備妥善關機或登出,避免非授權連線產生資安風險。 二、 各單位主管人員務必落實屬員差勤管理,如經查獲有不實簽到退行為,應視各人員身份別(如教師、行政人員或約聘僱人員等)依相關法規予以議處,以維護良好辦公紀律。
重申嚴禁酒後駕車行為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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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14 | 點閱數: 88
一、 酒後駕車嚴重影響機關學校形象,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1週內主動告知學校。 二、 另同仁如有酒後駕車或酒後駕車肇事等情事,行為人除依法令裁罰外,相關行政責任之檢討,查證後衡酌事實發生之原因及對政府形象之影響程度予以嚴格之處分。
檢送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各1份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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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13 | 點閱數: 132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10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1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1份。 二、 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各機關(構)學校自即日起加強宣導。 三、 大陸委員會鑑於近年公務員赴陸港澳人身安全風險日益升高,為保護全體公務員及提高危機意識,邀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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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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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 2025-11-03 | 點閱數: 145
一、 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9月編製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問答集」(下稱問答集)及本府法制作業要點第40點第2款規定辦理。 二、 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業就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象發生職場霸凌事件之處理程序訂有相關規範,另前開問答集陸、附則Q2、Q5略以,教育人員、技工、工友、約僱人員及約用人員等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準)用對象,其職場霸凌事件之申訴調查及後續救濟,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處理(按,於職安法增訂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規定前,係依勞動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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