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會代表參與113年教育部相關法案研商會議提出之建議案辦理
二、 旨揭經查「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名單,截至113年4月17日統計中現職校長人數131人,僅占全國中小學校長總人數3%,比例甚低,不利校園事件處理。
三、 複查各縣市現職校長報名意願甚高,但獲得推薦錄取比例甚低,究其原因可能為學期中因校務繁忙,各縣市教育局處考量校長需在校處理公務,以至於未能推薦校長參加;為有效讓校長心無旁鶩參加培訓,建請貴部協助加開「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培訓研習暑期校長專班」,以利校長校務推動與領導,更有助於校園事件之妥善處理。
四、 另,各教育主管機關即將成立校園事件審議會,其中需就「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名單中聘任同級或全國校長協會代表擔任委員,如無更多校長參加培訓,將產生推薦校長代表的困擾,因此,有必要增加校長培訓班次。
五、 「徒法不足以自行」,為有效因應各項新的法規修正頒布實施以及確保校長能在學校現場有效帶領與運作,企盼能盡速克服困難,研議加開校長培訓研習專班,以利校園穩定,達成教育目標。